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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找到一处阳光颇好的坐处,土著居多,情侣稀少。忽略那些看着有钟就想上去敲两下的☓☓,倒也颇静。

    后悔这样的好日子没带上酒壶。风,实在是太大了。而静坐于风中最销魂之事,除了恋人的拥吻,莫过于借酒神游啦。

    原本想翻两页《流浪集》即继续走路,却越读越尽兴,仿有找到同音知己之乐,欲罢不能。也因此书真乃好读好玩之尽处不可数之,似有读Billy Gibson时的身心舒畅,莅临其中之感。真乃旅行文学之典范,装B青年之必备啊。最后,索性席地而坐,读了下去。

    还剩最后一页时,才觉光线略有暗淡。抬头,惊觉天色已近暮霭,游人散去,各回各家,各找各妈去了。

    掏出久未用过的相机,抖了抖镜头上的灰尘,按下快门,留作纪念。

    翻看最后一页,写道:

    “我躺下来,以一张报纸做枕头。高高在我上方的,是眨眼的星星,而当火车弯曲而行,这些星群便像在上上下下的画着弧形;望着它们,我睡着了。这天过去了——我生命中所有天里的一天。明天又会是另外一天,而我依然年轻”——杰克伦敦《大路》